保修期从啥时候开始算 安装日还是发票开具日?

    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应当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。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必要信息,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。

  法院判例

  2023年,江苏省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发布过一则案例。消费者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,并于当日办理了安装。事后,空调出现故障,消费者要求商家维修。商家却以空调保修期从发票开具日开始计算为由,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。

  最终,法院认定商家的行为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判令商家为消费者维修空调并赔偿相关损失。

  律师说法

  业内人士提醒,“包修期”和“保修期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不能搞混淆。“包修期”是指三包产品的整机或主件在三包有效期内,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,由经营者负责修理,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。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,由厂商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。而“保修期”只不过是厂家保证负责维修的承诺。通常是指非三包商品或者是三包商品的整机、主件在有效期外,但在保修期内,由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维修商品质量问题的服务,一般情况下不收取修理费,有特别约定收取修理费的除外。

  针对“保修期从啥时候开始算”这一问题,律师表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保修期应当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。在实际操作中,保修期的计算方式可能存在一些差异。例如,对于需要安装的商品,保修期可以从安装之日起开始计算。